关于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终端产品
研产一致性检查的通知

2018.06.21 , 浏览次数: 7884

       根据《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北斗民用服务管理,提升北斗导航终端产品质量,我中心将于2018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终端产品研产一致性检查。此次检查委托中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品检测认证联盟牵头组织,北斗卫星导航产品1001质量检测中心、1002质量检测中心、1003质量检测中心、2101质量检测中心、2201质量检测中心、2301质量检测中心、2501质量检测中心、2601质量检测中心等8家检测机构具体实施。检查单位包括《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单位名录》中所有终端级服务单位。检查范围面向各单位服务资质业务范围内的各类导航型、定时型、测量型和短报文型北斗终端产品。

       本次检查结果将通过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官网、中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品检测认证联盟官网等平台对外公布,并将作为我中心对终端级服务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。对于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,将根据《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监督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出具《处罚通知书》与《整改通知书》,视情给予警告、暂停资质、注销资质等处罚。望各参加单位高度重视,精心准备,积极配合,严格按照《北斗卫星导航终端产品研产一致性检查实施方案》(见附件)相关流程安排、抽样方法和标准要求,优质高效完成检查任务。

       本次检查抽样数量内的产品不向企业收取检测费用,检查结束后将返还全部产品。

 

       联系人:中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品检测认证联盟  秘书处

       刘凯15720609930、马帅 15930165227

 

 

       附件:北斗卫星导航终端产品研产一致性检查实施方案(word文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