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暂停、注销部分单位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的公告

2018.01.09 , 浏览次数: 7592

一、暂停服务资质单位

以下5个单位在本年度年检及试验资质延续审查存在不合格项,按照《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监督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给予暂停服务资质处罚,并责令其限期整改,整改期6个月,整改合格后延续其试验资质,整改不合格注销其服务资质。

  1. 北京众华原创科技有限公司(分理级试验资质)
  2. 中国电信集团卫星通信有限公司(分理级试验资质)
  3. 成都川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(分理级试验资质)
  4. 云南银河之星科技有限公司(分理级试验资质)
  5.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信息化部(分理级试验资质)

二、注销服务资质单位

以下4个单位前期因业务发展缓慢,在上年度年检及试验资质延续审查存在不合格项,按照《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监督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责令其限期6个月整改。整改期满后,仍未能达到相关服务要求,依据《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管理规定》注销服务资质。

  1. 北京精勤谐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终端级资质)
  2. 北京九亿网新农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分理级试验资质)
  3. 国信军创(岳阳)六九零六科技有限公司(分理级试验资质)
  4. 拓导科技河北有限公司(分理级试验资质)

以下4 个单位由于自身业务调整,主动提出不再开展北斗相关业务,依据《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管理规定》注销服务资质。

  1. 中渔(福建)通信股份有限公司(分理级试验资质)
  2. 中国船舶工业系统工程研究院(分理级试验资质)
  3. 北斗导航位置服务(北京)有限公司(分理级试验资质)
  4. 广东亿炜电子有限公司(终端级资质)